偽造商標局文書 商標事務所負責人被提起公訴
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對被告人吳某某提起公訴。
經查,2014年8月至2018年6月,被告人吳某某為招攬商標代理業務及騙取所謂“代理費”,大量偽造、變造相關國家機關公文,騙取被害單位錢款。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現場查扣偽造或變造的國家機關公文160余份。
(來源:浦東檢察 2018.12.7)
據澎湃新聞報道:日前,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對上海某商標事務所負責人吳某某提起公訴。吳某某為謀取不當利益,偽造加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公章國家機關公文,下發給客戶,以此違法招攬業務。該案系上海首例商標代理機構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案。
據浦東檢察院介紹,2018年4月,某器材公司副總經理楊女士收到某商標事務所發來的《商標評審案件答辯通知書》,并告訴楊女士其公司的商標被提出無效宣告,如需要答辯,事務所可代理辦理,并收取代辦費4200元。楊女士遂派在北京的同事至商標局查詢,但查無此事,才發現該商標事務所發來的《商標評審案件答辯通知書》公文系偽造。收到此類答辯通知書的并非楊女士一家。
涉案商標事務所成立于2005年,經營范圍為商標代理,主要做商標注冊申請、無效、續展、變更、轉讓等業務代理項目,吳某某系該所管理人。
經查,自2014年8月始,該事務所利用修圖軟件,在原模板的基礎上,通過修改名稱、編號等信息,偽造、變造《商標評審案件答辯通知書》、《商標續展通知書》等公文,主要目標對象為該所老客戶,利用對方的信任,騙取被害單位財物。
據吳某某供述稱,偽造文書是為增加業務量。有些項目,談妥價格后會去給客戶辦理,但有些業務并沒有實質操作需求,如《商標評審案件答辯通知書》是純屬虛擬的,實際上沒有這項業務,收了錢后,他們不會去做。
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于該商標事務所現場,查獲加蓋偽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公章的國家機關公文《商標評審案件答辯通知書》、《商標注冊類別補正通知書》等160余份。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涉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對吳某某提起公訴。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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