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案例
2014年8月,先是百度一紙上訴,稱搜狗輸入法的“搜索候選服務”,自動跳過百度搜索直接進入搜狗搜索結果頁面,已對其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索賠120萬元。2015年10月法院判決侵權屬實,要求搜狗停止侵權行為并予以賠償。
然而審判結果剛出不久,搜狗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稱百度系輸入法侵犯其產品的8項專利,要求賠償8000萬元。同年11月,搜狗再次訴諸法律,起訴百度輸入法侵犯其產品9項專利,并提出1.8億元的賠償請求。最終,法院判決百度侵權屬實,并給予搜狗1.8億元的賠償金額。
這起專利訴訟案件因涉及17項專利和高達2.6億元的索賠額,而被業內稱為“互聯網專利第一案”,是中國互聯網產業有史以來規模******的一起專利官司。
除此之外,作為搜索引擎,很難間接避免涉嫌侵權的可能性。比如今年5月福州某餐飲公司,因搜狗和北京某公司擅自使用其擁有獨占使用權的小兔子圖形和文字商標為由將其告上法院。
北京某公司在搜狗所有的搜索引擎上將原告小兔子注冊商標的文字內容作為關鍵詞、標題予以設置并作為付費推廣內容。用戶點擊后出現的卻為北京這家公司推廣的品牌產品,而此產品與原告的產品有直接競爭關系。即使搜狗并非直接擅用其商標,但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關于搜狗百科被訴訟索賠一事,能看出搜狗百科對于版權內容的重視尚不到位,這個時代對于版權內容的保護絕不能忽視。此外,搜狗百科侵權詞條能高達26332千字且缺乏來源,足以說明搜狗缺乏對權威內容出處的查詢。
再反向推理一下,這是否也說明搜狗百科上甚至是其他搜索引擎上的百科內容根本都不靠譜,即使在沒有任何權威證明和文獻的情況下,隨便一個人就可以進行修改和上傳?如果是這樣的話,以后誰還會相信互聯網上的東西?
所以作為一個百科平臺,權威性至關重要,一方面此次事件爆發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其在用戶心目中的權威性,另一方面互聯網具有互通性,在版權和著作權方面,無疑會成為眾矢之的。未來的日子里,版權問題必然是發展不能觸碰的紅線。如果不抓緊這方面審查,整個市場必然更加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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