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這項匯算清繳,須在3月底前完成!
發布時間:2025-01-10點擊量:21

(二)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三)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四)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還需要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具體如何操作?手把手教你!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申報,需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
一、軟件下載:通過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公眾服務】-【下載服務】-【軟件工具】- 下載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
五、若投資者有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個人費用及其他扣除,可以雙擊下方“投資者信息”進行填寫。
七、申報成功后,點擊【稅款繳納】,選擇對應繳款方式進行繳款即可。
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報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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