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用“糞豆”商標,可菲可梵公司被罰1萬元
發布時間:2025-02-21點擊量:11
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守護知識產權”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包括可菲可梵(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將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作為商標使用案。
2024年2月,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線索,查見可菲可梵(上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產一款名為“糞豆”的巧克力產品,并通過連鎖便利店等渠道對外銷售。當事人于2023年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包含“糞豆”、“米共豆”、“糞豆”和“給我糞豆"在內的四項商標注冊申請,但均被駁回,理由為“該標志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本案當事人作為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商標申請被駁回后,仍將包含"糞”等類似不當字眼作為商標,使用在食品外包裝上,極易讓人感到不適,繼而引發媒體和廣大公眾的關注,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當事人在巧克力產品外包裝上使用了不得作為商標的標識,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松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通報,并處罰款1萬元。
商標作為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用來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但是商標使用不能隨心所欲,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本案當事人為“博眼球”、“搞噱頭”,將“糞豆”這類不當字眼使用在巧克力產品上,本想利用此類宣傳"出圈”,但不正當的商標使用必將受到行政處罰。通過此案的查處,使廣大商家引以為戒,規范使用商標標識,合法合規開展產品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