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加計抵減”的會計分錄,你會嗎?
發布時間:2025-03-14點擊量:5
4月份增值稅的加計抵減額=?
應納增值稅額=?
實際繳納增值稅=?
4月份增值稅的加計抵減額=10萬元*10%=1萬元
應納增值稅=31-10=21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21萬元
繳納增值稅的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1萬元
貸:銀行存款 20萬元
來源:稅政第一線整理發布
4月份增值稅的加計抵減額=?
應納增值稅額=?
實際繳納增值稅=?
4月份增值稅的加計抵減額=10萬元*10%=1萬元
應納增值稅=31-10=21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21萬元
繳納增值稅的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1萬元
貸:銀行存款 20萬元
來源:稅政第一線整理發布